什么是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为数不多的顶尖人物之一(Small percentage who have risen to the very top)”。

值得一提的是, EB1A申请都不需要雇主,不需要提供就业证明(No offer of employment required),也不需要雇主支持及永久性工作的承诺,不需要申请劳工证(nor a labor certification is required)。 

因此,对于EB1A申请人来说,即使没有永久性工作承诺和申请劳工证,申请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

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


EB1A移民并不是以职业为判定条件,而是以“个人能力”为判定基础的移民申请。主要是要求移民申请人与同行相比,具备一种特别的专业能力。申请人需要通过原创能力,技术能力或职业能力来证明自己的“杰出才能”,展示自己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为了证明申请人具备这种杰出才能,美国移民局给出几个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a one-time a major, international recognized award)

用这种标准来衡量“杰出人才”, 申请人只需证明他/她曾获得过一项以上的国际级的重大知名奖励,仅凭此项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轻而易举地移民美国。至于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是被移民法接受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移民法并无确切定义或具体标准。一般来说,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则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2. 十项条件中至少三项。

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的人才算是杰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虽然没有获得过重大国际知名大奖,如果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也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我所为客户申报的大量杰出人才成功案例,都是以此种标准提出申请并获得成功。

1.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Award)

申请人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性奖项,以证明自己的杰出成就。

2.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Invited Membership)

申请人拥有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经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媒体的报道 (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You)

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4.评审鉴定 (Judging or Review)

在其领域內,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Original Contributions)

在科学、教育、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內,曾经作出过独创性的、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学术文章 (Scholarly Articles)

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展览或展示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领导作用/关键作用 (Leading/Critical Role)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高薪 (High Salary)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商业成功 (Commercial Success)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但请大家注意:满足三条只是具备申请资格,并不表示能够百分之百获批。美国移民局要求移民官在审理EB1A移民申请时,一般采取两步审核的方法:

第一步,就是判断移民申请人是否满足移民局规定的10项要求中的至少3条标准。移民官会客观地评价移民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据,是否符合EB1A移民要求的证据数量和类型。

第二步,移民官运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多方面综合考量申请人的情况,包括申请人专业成就的真实性、未来对美国的实质性利益等。

 

哪些人适合申请EB1A

 

EB1A移民适用于5大领域人群,涵盖科学、艺术、教育、体育和商业五大领域。

科学领域

科学领域的申请者不局限于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无论是大学教授,还是前沿工程师、数据科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物理学家、计算机科学家等,都有可能成为EB1A申请的合适人选。这些专业人士往往在科研创新、技术开发或学术贡献方面都有显著成就。

商业领域

在商业界,适合申请EB1A的职业不仅限于CEO或高级管理人员,多种角色如企业家、产品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市场总监等都可能符合申请条件。

商业领域的申请者需要特别突出其在企业、行业中的卓越领导力、创新精神、以及对行业和经济的积极贡献。清晰而有力的申请材料将有助于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艺术领域

艺术家、作家、导演、音乐家、画家等,若其作品在国内外获得过重要奖项或广泛认可,或曾在顶级画廊、博物馆展览,亦或是参与了国际知名的艺术节、电影节等活动,并得到专业协会的认可,便可能满足EB1A的申请要求。

教育领域

适合申请的职业包括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教育顾问、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课程开发专家等。这些教育工作者通过展示其在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中的卓越表现,有望获得EB1A资格。

媒体及体育领域

新闻工作者、记者、编辑等,如果他们的报道、著作或作品在主流媒体上发表,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范围内的表彰,也可以考虑通过EB1A途径申请移民。而在体育界,那些在国际大赛中屡获佳绩,为国家队赢得荣誉的运动员,或是在教练、裁判等岗位上有显著成就的专业人士,也属于潜在的EB1A申请人。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优势

美国EB1A杰出人才项目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名额分配充足

EB1A移民在名额分配。美国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大约有4万个移民签证,以及本年度EB4和EB5未用完的剩余移民名额,都会用于满足第一优先移民类别EB1的申请。而EB1A作为EB1类别的最主要的移民项目占用了该类别30%-40%的移民名额。

第二,无排期

排期上都受到优先考虑。作为第一优先移民项目,EB1A移民的排期一直走在其他移民项目之前。在2021年3月份, EB1就领先其他移民项目,再次进入无排期状态。这使得EB1A也成为了所有职业移民申请类别中可以最快速拿到绿卡的移民项目。一直到现在,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项目始终处于无排期状态。

第三,无学历要求

EB1A移民并不要求高学历。所谓英雄莫问出处,杰出能力并不需要高学历来证明。即使EB1A申请人没有大学学历,也丝毫不会影响移民申请。比如,在我们过往杰出的申请人中,有一些尽管只有小学学历,但从事农业或其他细分领域的企业运营闯出一番天地,同样成功通过EB1A申请了美国移民。

第四,无需投资

与投资类移民不同,申请EB1A移民并不需要投资金额。EB1A移民是一种以能力为判定基础的移民申请,所以EB1A移民申请人并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固定移民项目上,也不存在长期资金被“冻结”住,更不用承担项目运营优劣和续存与否的风险,因此资金层面上来讲,可以说是“零风险”。

第五,无语言要求

申请EB1A移民完全没有语言方面的要求。这是很多申请人选择EB1A的原因,即使申请人完全没有外语能力,也不妨碍TA是某一细分领域的“杰出人才”。

第六,无年龄限制

申请EB1A移民无需担心年龄限制。很多职业类移民项目尽管不明说,但实际上都对申请人的年龄有要求,如果超过相应年龄段,再去申请移民,难度就会提高。EB1A移民并不以年龄论成败,在我们过往接触的申请人中,从自小未满20岁,到60几岁都有。当然最大的群体分布在30和40岁这个年龄,这可能与相对而言到达这个年龄阶段的人,积累了比较多符合申请要求的其他方面评判材料有关。

第七,无需雇主

EB-1A移民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完全不受制于雇主。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的另外两种选择(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EB1C跨国企业家移民)相比,EB1A移民的一大优势是不受雇主限制,不需要美国当地的雇主进行担保,在申请期间可以任意更换雇主,非常自由灵活。法律只是要求EB1A移民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证明自己有“意向”继续在本领域工作。总之,综上所述,相比同类移民项目,EB1A还是拥有年龄、语言、学历、雇主等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如何才能更好地规划EB1A移民申请

不过,在近期审批政策收紧的情况下下,我们近期连续有3个学术类申请人成功获批EB1A。而且其中有一位法学类副教授的申请材料并没有那么丰富。所以,为什么条件较为薄弱的学术类反而变得更容易获批,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

这些学术类申请人有的并没有发表媒体,结合我们最近获批的跨国公司高管、金融公司高管、个人曝光少但公司品牌名声在外的几位企业家的案例,我们反思,美国移民局开始更注重合理沉淀的、显而易见真实的证据本身。

这些学术类申请人多年来都在持续发表论文,能够提供第三方的引用,这些在包括google学术,包括知网、维普及海外各个数据库中都有迹可循。美国移民局知道这是申请人的真实内核。

所以,这对于历来有所积累和沉淀的申请人,比如大厂高管、教授、医生、艺术家等等当然是利好趋势。但,对于其他的需要背景提升的申请人,这条路走不通了吗?并不全是。我们的建议是:请遵循合理的原则,时间合理、内容合理、数量合理,别让“提升”,变成“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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