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 Visa: USMCA Professionals
Et harum quidem rerum facilis est et exped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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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内部调动和L-1综合申请。该签证针对在外国公司担任管理、执行或专业知识职位的个人,且该外国公司在美国有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 L-1签证类型 L-1A:适用于担任管理职位的员工,负责公司或核心部门的管理、监督工作、人员招聘和日常运营。 L-1B:适用于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需对公司产品、服务、设备或技术有深入了解。 资格要求 在过去三年内,在外国公司全职工作至少一年。 需来美国担任管理、执行或专业知识职位。 外国和美国公司均需运营满一年,且必须有稳定的业务和足够的办公空间。
H-2B签证允许美国雇主或代理商聘用外国人来美国从事临时非农业工作。此签证需获得劳工部颁发的临时劳工认证。目前,H-2B签证每年限制66,000个名额,其中33,000个名额用于财政年度前半段(10月1日-3月31日),另外33,000个名额用于后半段(4月1日-9月30日)。前半段未使用的名额可转至后半段使用,但不可跨年度转移。 基本要求 劳工部需确认:美国工人不足且H-2B工人的就业不会影响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 雇主需具备:有效的联邦雇主识别号码(FEIN)、美国的实际营业地点以及可联系的方式。 工作性质需为:临时(9个月或更短)、全职(每周35小时以上)、非农业。 临时需求类型 一次性事件:工作仅在特定短期内需要。 季节性需求:工作与一年中的特定季节相关,需定期出现。
H-1B签证专为临时专业人才设计,允许在美国从事需要学士学位或其等同学历的专业职位。申请人必须提供教育证明、执照或经验来证明符合H-1B签证要求。 H-1B签证数量限制 每年美国国会限制H-1B签证的新申请人数,当前名额为65,000个; USCIS每年从4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直至名额满额。申请将通过随机抽签进行审核; 申请通过后,H-1B签证从10月1日开始生效。获批者需在美国驻外领事馆或大使馆参加面试(加拿大公民除外)。 特殊名额 前20,000份申请针对拥有美国硕士学位或更高学历的申请者免于名额限制; 在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研究组织或政府研究机构工作的H-1B员工不受名额限制。
E-3签证专为澳大利亚公民及其配偶和子女设计,申请人必须前往美国从事专业职业工作。 专业职业要求 需要应用专业知识; 需具备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或更高学历(或同等学历)。 申请人需提供教育证明、执照或经验证明,以确保符合E-3签证要求。 E-3签证申请条件 雇主需支付与当地相同职位的标准工资; 在提交申请前,需获得劳工部LCA认证;
E-2 条约投资者签证适用于与美国有通商和航行条约的国家公民。该签证允许个人通过在美国企业中投资大量资本进入美国,是外国公民在美国创办和经营企业的重要途径。此外,符合条件的员工也可能有资格获得该签证。 主要要求 国籍要求:投资者必须是与美国有条约国家的公民。 投资要求:投资者必须已投资或正在积极投资美国新建或现有企业,且投资金额需达到“实质性”标准。 企业所有权:企业至少50%由条约国家公民拥有。 非边缘性业务:企业应具备产生足够收入以支持投资者及其家属的能力。 实质性投资标准
E-1条约商人签证是为与美国签订商业和航海条约的国家公民设计的,允许他们进入美国从事国际贸易。相关雇员也有机会获得该签证资格。 E-1签证的主要条件: 国籍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与美国有商业和航海条约的国家公民。 贸易要求:申请人必须与美国进行大量国际贸易。 主要贸易:超过50%的贸易必须在美国和条约国之间进行。 E-1签证雇员资格: 国籍一致:雇员必须与商人有相同的国籍。 职位要求:雇员需从事管理、监督职位或具备企业运作所需的特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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